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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为鉴 上善若水

[日期:2018-07-02]    来源:明山分局法制大队   作者:黄枷楠

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润泽生命天长地久,水养性情清静淡泊。它无色无味,随形而安,有时竟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它至清至纯,谦卑无争。由水想到人,近而想到时时在水火中历炼自己的公安民警,作为平安的守望者、人民的守护神,更应该以拳拳警心,以水为鉴,用高尚的品格魅力去征得人民的信任。

警心若水,水静平生。水盛在碗里,放在桌上,要不偏不斜,稍有偏颇水则溢,水溢则事废,事废则民怨。“水心如镜面,千里无纤毫”。维护公平正义是警察的天职,如果没有水一般的公平,工作中怎么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作为社会秩序的管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日常工作中会遇到许多难题,如各类纠纷,其实,许多需要去处理的事情并没到打官司的地步。因此,作为警察,我们充当了一个流动的正义审判者,一个即时的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角色,出现在大街小巷、社区场所,去维护社会的秩序,让群众更满意。这正是我们的责任。

警心若水,水载万物。从警的道路布满荆棘,随时随处会有的艰难险阻,随时随刻有委屈误解。日常工作中,我们只有常怀包容之心,才能容得下他人的唾沫和怨声载道;才能容得下他人的建议和意见;才能做到容人之长、也容人之短;才能做到容人之能、也能容人之误。百姓说,警察就是在风和日丽时常常被遗忘,在暴风骤雨时被用来遮风挡雨的那把伞。得意时谨慎,失落时调适,时刻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在工作经验的积累、为人处事的练达、万物事理的通晓过程中,始终坚持不懈,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处处与人为善,以邻为友,形成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警心若水,刚柔相济。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柔情似水为群众正是警民关系的真实写照。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不是一句空话,更多地应该体现在点点滴滴、细微之处,时时处处事事,用春雨润物般的柔情去感化,用滴水穿石的韧性穿透有矛盾纠纷的当事双方心中那块壁垒,融化他们心中的冰。使他们心中的怨气随着水的雾化而烟消云散;用水一般的甘甜滋润群众的心田,使他们的心田开出和谐的花,结出友好的果。水有柔也有刚。对待违法犯罪分子,警察要有水的刚性,为了社会的安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无畏无惧,勇往直前,执法为民,锲而不舍,孜孜以求,才能“切实履行职责,保护一方平安”。

警心若水,清正廉洁。水无色、无味,晶莹剔透,至清至纯。即便水容纳了许多废物、污垢,它却能带走污浊,留下纯净,水的性质没有变,而且永远自强不息。身为警察,也生活在现实之中,也要面对各种诱惑:金钱、美色、权利不一而足。先贤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只有心静如水,才能不为所动。为人、处事、执法为民,坚持做到透明如水,澄明如镜。清白做事,正直为人。方能不为名缰利索羁绊,不为个人得失劳神,在白与黑的较量中,加强个人修养,效法水一般清净,冰清玉洁,不受一点尘埃。

以水为镜,方可印鉴人生;警心若水,才能永葆警察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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