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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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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6-01]    来源:本溪市公安局  作者:人事处

 

2017年本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已完成笔试、体能测试工作。按照招聘《公告》,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了体检人选,现将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63日早630本溪市公安局门前集合(市府路9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警职位的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费350元。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前一日不得饮酒、熬夜,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不能进食、不能饮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提供正规医疗单位出具的妊娠诊断材料,勿做X光检查。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自体检结果公示发布起3日内本人有权提出一次复检要求,其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视力和身高不进行复检。

四、体检纪律

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做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和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于201767以后通过本溪公安服务平台查询体检结果。

附:本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本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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