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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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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9-17]    来源:  作者:

  支队简介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本溪市公安局的直属部门,负责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能包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法规宣传、交通特勤保卫及全市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等。
````近几年来,交警支队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交管局、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通过对城市交通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对城市交通的需要,使城市交通更加畅通、便捷和安全;始终坚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指示精神,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强化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支队先后荣获“全国和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省人民满意警种支队”、“市政府先进集体”、“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队伍中涌现出以溪湖交警大队和孙志强、姜军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支队机关设15个处(室) 
  政治处
  负责交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人事管理、干部考核、组织发展、队伍宣传、典型培养、教育培训、晋职晋衔、工资福利、维权优抚、共青团、妇委会、文体活动等工作。
  纪委
  负责交警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内部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支队警务公开工作。
  监察室
  负责内部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支队警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调研,研究制订工作计划;负责支队文件收发、机要档案保管;负责交通指挥中心监测及全市交"122"系统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行政科
  负责全支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装备、车辆、油料、办公用品、房产、固定资产、办公楼管理等工作。 
  交通科
  负责交通特勤保卫工作,制定特勤保卫方案,组织、协调、指挥、检查和指导全支队的交通特勤任务;同时负责交通秩序的整顿等工作;负责市区道路的挖掘占用及停车场和机动车通行证的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法规的起草;负责信号灯等交通设备的维护。
  事故科
  负责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交通事故车检、尸检等技术鉴定、评定工作;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和有关负责人起诉工作;负责队基层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案件的复议工作。
  执罚站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工作。
  法制科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及应诉、控申等工作。
  宣传科
  负责全市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负责交警对外的影视、文字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对客运集团、出租汽车公司、新闻出版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科技科
  负责交通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开发;负责交警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电视监控系统的组建维护等工作。
  车辆停放处
  负责城区停车场管理、车辆清障等工作。
  车辆一科
  负责全市机动车牌照的核发和档案的管理;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过户、转籍等工作。
  车辆二科
  负责全市驾驶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场地训练、考试、发证、审验工作;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驾驶证的迁出、迁入、缓审等工作。
  检测所
  负责全市机动车的检测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车辆改装、报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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