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黑沟派出所所长于勇、民警杜明鑫立即出警,到达孙某家中后发现,原本放置在家中衣柜中用于装钱的铝饭盒内钱物一空,经民警于勇和杜明鑫初步察验,现场并没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且外围也没有明显攀爬撬压等可疑痕迹,后于勇立即请求刑侦大队勘察现场。
调查中,于勇和杜明鑫询问了孙某案发前后的情况:孙某称案发前三天自己最后一次往饭盒中放了1000元钱,当钱还都在盒中,近三日自己也没有长时间离家,且家中也没有来外人,其家庭成员只有三人,分别是年过七旬的母亲,和一个读高中的女儿和一个读小学二年级的儿子,而在家中存放钱的位置只有孙某和他的两个孩子知道。
民警和孙某的家属立即开始在屋中仔细搜寻,经过十多分钟的寻找,最终民警在孙某家电视柜下一个装满杂物的抽屉的最里面找到了用塑料袋包裹很严密的16000多元钱。
之后家属联系上在高中读书的女儿,据孙某女儿介绍,其周日回家知道父亲要外出打工,孙某为方便自己和弟弟用钱就将钱放在衣柜的饭盒中,而自己担心弟弟会乱拿钱,且把钱放到装杂物的抽屉中也不会轻易被外人发现,而自己返校的时候忘记告诉父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