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市民心声 >> 正文


传承枫桥经验,创新公安群众工作

[日期:2018-04-19]    来源:本溪交警支队   作者: 齐鑫

“枫桥经验”已经跨越了55个年头,这个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样本,仍然焕发着无限生机与活力。站在新的时代和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同时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公安交警部门是与广大人民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的执法部门,服务质量的好坏,群众的满意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到党委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我们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 

一、以民意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公安机关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必须顺应老百姓的期待和需要。尽心竭力服务群众,想方设法回应诉求,既是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职责所系,也是赢得民心的根本所在。“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是理念,更是承诺,公安交警部门必须用实际行动践行理念,用责任担当兑现承诺。要按照“民警围绕百姓转、警务围绕民意转”的工作思路,把群众需求作为警务工作的“指南针”“风向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不断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以民安为目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群众看公安,关键看治安。”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作为改进和推动公安交警工作的重要方向,一手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侦破,一手抓群众怨气大、受害深、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治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决坚定继续打好除隐患、保平安、促和谐的每一仗,真正做到凡是群众有危险,就要坚决保护;凡是让群众受到侵害的,就要坚决打击;凡是群众有困难的,就要坚决帮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对平安的需求问题,确保百姓心安、社会平安。

三、以民信为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警部门在执法工作中,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于公安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处理的每一项工作和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积极构建高效率、高质量的执法办案体系,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当前老百姓质疑最多的执法程序性问题,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做到铁肩担案、铁证定案、铁律办案。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及时发现、纠正、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人民群众的监督就跟随到哪里,以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换取执法结果的公信力。

四、以民力为依靠,良性互动警民共建。公安机关交警目标和人民群众是彼此支撑、相互补益的有机共同体。人民群众具有无穷的智慧和力量,能够给予公安机关最普遍、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是公安机关最广泛、最真诚的坚强后盾。同时人民群众需要通过公安工作维护自身利益、解决实际困难、化解问题矛盾。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新趋向,努力寻求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着力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科学合理地组织群众力量广泛参与公安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总之,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人民的立场,人民的主体地位,是“枫桥经验”的核心,也是社会管理的实质。面对当前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枫桥经验”为创新社会管理,依靠群众及时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益的实践。

 

 

 

 

 

 

阅读: 次 
关闭窗口
本文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评论表单加载中...

平山分局 | 明山分局 | 溪湖分局| 南芬分局 | 本溪县局 | 桓仁县局
设计维护:本溪市公安局网站管理处    联系电话:024-42833684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1400804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5000054    公安机关备案号:辽公网安备21050202000068号
技术支持:深圳市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