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本溪县局治安管理大队,紧紧围绕“民生警务”战略,充分发挥治安部门对危险物品管理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完善“四项机制”,努力夯实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基础,收到明显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的管理责任,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坚持派出所每月、县局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实地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开展拉网式、反复式监督、检查,并坚持“关键节点必查、安全隐患必除、违法犯罪必究”的工作原则,层层分解监管工作责任,明确监管工作任务,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确保危爆物品万无一失。
二是完善培训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大力加强危爆物品法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教育、培训,加大安全防范、操作技能培训、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建立健全了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等危爆物品“四大员”管理档案,定期审查从业人员资质,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予以及时清退,确保从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过硬。
三是完善防范机制。督导危爆化学品使用、存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完善危爆物品专用库房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完善专用车辆安全防范设施的配备,使库房达到防火、防水、防潮、防盗抢、防破坏、防暴恐袭击的要求,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同时,在库区周围安装高清红外线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并将视频与公安机关联网,提升整体技术防范水平,彻底解决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品专用库房基础设施陈旧、技防设施老化、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确保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
四是完善服务机制。结合市局“民生警务”战略,积极会同各基层派出所,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基础上,登门走访涉危涉爆涉易制爆品企业,主动上门征求企业对危爆品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用逐步完善的、实实在在地亲情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民生警务”战略生根、发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