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客运、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遏制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溪交警支队在安全活动月期间,以强化主体安全责任、增强驾驶人守法意识为主线,通过登门走访、公开约谈、责令隐患整改等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警示教育工作。
一、通报典型案例,约谈客运企业。6月初,支队召开客运集团安全教育约谈会议,通报了5月12日12时35分市客运集团第一分公司驾驶人王超驾驶号牌为辽E50862号金龙牌营运客车由市内驶往南芬区思山岭财神庙,途中因驾驶员用打火机点烟,忽视瞭望,致使车辆驶入右侧大地,导致车辆受损,车内部分乘客受伤的事故案例。从中反映出客运集团第一分公司安全责任人在对驾驶人安全管理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客运集团认真吸取教训,对各分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入的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责任,认真加强对安全管理、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体员工客运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公路客运安全。
二、推进校车管理,强化合成共治。为切实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推动校车营运合法化,安全监督专业化,支队按照《本溪市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实施意见》要求,由孟庆革副支队长带队,与教育局主管校车安全的部门进行工作协调,沟通落实相关具体操作问题,进一步明确部门校车使用审批、安全监管、程序衔接、合成共治等规范化管理责任。孟庆革同志对校车管理方面代表支队提出了建设性建议,教育局领导表示,尽快组织召开全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步入正轨。
三、加强动态监管,遏制事故隐患。一是支队对客运车辆和校车交通违法保持常态化高压严管态势,严格依法处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广大乘客、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二是凡被查处的车辆及驾驶人,一律通报给其所在的企业、学校、安监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加大叠加处罚力度,教育警示交通违法驾驶人。三是对严重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及时通过电台、电视台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予以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呼吁全社会监督举报客运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震慑力。四是路面执勤的民警辅警对客运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不消除而放行的,产生严重后果,将采取责任倒查措施,依规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