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改革,按照2018年3月1日印发的《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要求,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对此,省厅对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为确保各分县局治安部门及印章企业能够顺利应用系统进行备案、审核,6月26日,治安支队积极联系印章系统建设公司对各分县局治安部门及印章企业组织培训,各分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印章备案审批专管员、印章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治安支队特业大队长田晓军详细解读了《本溪市公安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受理审批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印章系统建设公司培训讲解:辽宁省公安厅印章信息管理系统印章备案材料审核操作,辽宁省公安厅公章刻制审核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与操作流程,印章企业备案需要的硬件设备,印章企业公章备案所需材料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培训讲解后,培训人员对不明确的事项及在工作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培训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备案流程,切实做好后续配套衔接工作的重要环节,有效促进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公安机关、公章刻制备案等工作的各项改革配套措施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