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切实提升民警调处矛盾纠纷能力,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崔东派出所加强治安民警培训工作,以四项措施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一、出警快速,应对合理。一旦有矛盾纠纷,民警要在第一时间到位,注意争取现场同步取证,尽量控制现场局势,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如遇有人煽动情绪时,民警应当机立断,对这些人分化瓦解,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对于纠纷双方当事人,民警调解要出以公心、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不畏权势、不徇私情,针对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行为纳入法律或政策的轨道,进行法律解说,对事情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使当事人信服,从而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纠纷调处中,民警要运用恰当的语言,避免激化矛盾,要及时消除纠纷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戒备心理,用过往事例增强当事人对矛盾的理解,调节气氛,使纠纷在轻松中解决。
四、以耐心开始,以细心结束。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民警要首先冷静,尽量避免冲突,待其情绪平静、理智清醒后,再耐心做工作。对于易反复的群众,民警切忌因心情急躁而出语不逊,要耐心地向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努力协助问题解决,防止产生新矛盾。对于处理结果,要细心听取双方意见,力争结果合法、合理,获得双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