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15时30分许,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新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明山区大峪新村市场马路上躺着一名男子,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地点后并未发现倒地男子,随后民警试图联系报警人未果,由于酷暑时节室外气温特别高,民警担心倒地男子有中暑的危险,立刻在附近搜索,民警顶着烈日,30多度的气温下在附近搜索了大约10分钟左右,发现一名衣衫褴褛,满身泥土且一身酒气的男子,民警上前对这名男子进行询问,得知这名男子就是报警人描述的那名倒地男子,民警立刻将该名男子扶起坐在一边,并询问其家属的联系方式,该男子语无伦次拒不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导致民警无法联系到其家属,但是民警并没有放弃,继续和倒地男子进行交流,最终倒地男子告诉了民警其家庭住址,当时得知其家庭住址就在我所管辖区内且离发现该名男子的地点不远时,民警果断决定用警车将其送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