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 19时许,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新明派出所接一男子报警称:其儿子张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现正在家中发作,求助民警将其儿子送往康宁医院,值班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带领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到达事发地点后发现该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身材非常魁梧身高在1.80米以上,体重在180斤以上,值班领导用眼神与民警沟通,示意自己负责左侧胳膊,一名民警负责右侧胳膊,另一名民警负责头部与腿部,待时机成熟值班领导立刻下令制服该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由于该名男子身材魁梧民警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经该名男子制服,随后报警人张某配合民警将其儿子唐某某送上了准备好的车辆上,由张某与其朋友送往康宁医院,临行前张某双手紧握民警的双手,嘴里不停的道谢,民警郑重的说了一句:“我们是人民公安,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