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
适用范围(对象):公民
申请条件: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申报
申请材料: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的相关证件(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单位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社区证明、双方户口本、村证明。
办理程序:凭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的相关证件(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单位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社区证明、双方户口本、村证明,到派出所申报。
实施机关: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