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

[日期:2018-05-24]    来源:  作者:

事项名称: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

适用范围(对象):公民

申请条件:农村居民之间的三投靠申报

申请材料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的相关证件(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单位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社区证明、双方户口本、村证明。

办理程序:凭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的相关证件(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单位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社区证明、双方户口本、村证明,到派出所申报。

实施机关: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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