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日期:2018-05-24]    来源:  作者: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事项名称: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适用范围(对象):个人

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含社会矫治,下同)、吸食毒品等记录,守卫员无行政拘留记录;5、无妨碍从事民用爆炸物品操作业务的生理缺陷和疾病;6、无重大经济纠纷或感情纠葛等导致思想情绪不稳定、行为偏激情形;7、无酗酒、嗜赌等不良嗜好;8、不得参加邪教组织;9、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情形。

申请材料: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2、《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考核记录表》;3、《单位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意见表》;4、《公安机关监督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意见表》;5、经劳动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原件;6、交纳五险的证明材料;7、医疗部门出具的无妨碍爆破作业行为的健康证明;8、由作业地公安机关采集的申请从事爆破作业人员指纹卡;9、近期一寸兰底免冠照片两张;10、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1、毕业证复印件或证明;12、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涉爆违法行为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2、培训;3、考试;4、公示;5、受理审查;6、审核签发;7、送达。

实施机关:本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本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审批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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