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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县公安局桓仁派出所紧急救助一名轻生男子

[日期:2018-05-04]    来源:桓仁县局  作者:邹吉兴

    2018年5月1晚10时许,桓仁镇居民姜某某打电话报警称:在桓仁镇某超市附近,有一男子口吐白沫倒在地上,请求帮助。

接警后,桓仁派出所值班民警孙涛、何焕洋等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男子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已经丧失意志,民警根据症状和嗅到的气味,推测其可能喝了农药,遂立即对该男子进行施救。

民警孙涛将男子头部倾向一侧,使其呕吐物流出,以防倒吸窒息;民警何焕洋拨打120急救,同时在检查男子身体时发现男子的上衣兜内有一张写着“我是自杀、丢海里”的字条,还有一张该人的身份证,确定该人姓夏(今年40岁,华来镇居民)。

在民警采取急救措施的同时,急救车赶到现场,随后民警将夏某抬到担架上并将其送至医院抢救,通过抢救,医生断定夏某饮用了50毫升“溴敌隆”,该药品为第二代抗凝血杀鼠剂,属剧毒类鼠药,同时还饮用了大约10毫升的氧乐果。医生根据平时的经验判断,正常人如果服用这些剂量的毒药,在2个小时内都会死亡。由于救治及时,夏某在县医院已经恢复了少许的意识。

经过会诊,院方建议夏某转到上级医院继续救治。但是夏某意识还没有完全恢复,在其身上也找不到家属的联系方式,为了给予夏某及时的治疗,民警孙涛一边联系所内其他值班通知对联系夏某亲属,一边准备紧急协助救护车辆,将生命危在旦夕的夏某护送转院。

民警通过多方联系最终找到了夏某的堂哥,当其唐哥赶到医院后,民警一同将夏某抬上救护车并将其送往吉林省通化市某医院救治,一直到凌晨2时夏某脱离危险,民警才返回。

    据该院医生陈某述:“如果夏某再晚送来几分钟,就抢救不过来了。”夏某的家属握着民警的手万分感谢:“是你们及时热心的救助才为抢救夏某赢得了时间,人民警察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经向夏某家属了解得知,夏某离婚10余年,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平日里以酒为伴,常年酗酒,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才选择自杀结束生命。家属称苏醒过来的夏某表示一定当面感谢几名当晚救助过自己的民警,感谢他们把自己从生命边缘拉了回来,并称今后一定不会再轻生,等好起来之后准备找个工作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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