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18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春运交通安保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提前部署落实春运源头监管工作,力争在
一、加大力度排查治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县区交警大队按支队源头监管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辖区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制,联合交通、旅游、安监、质监等主管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旅游公司、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春运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同时完成与企业签定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的监管任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一是督促企业与驾驶人签订《驾驶人安全承诺书》,用法律条文约束驾驶人守法守规安全驾驶车辆。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春运期间动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并落实专人值班坚守责任。三是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发车前和收车后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出车前安全提示登记制度,并妥善保管,留存备查。四是督促企业依法严守长短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规定。依法约束驾驶人夜间车辆行驶速度限制规定。严格坚持客运车辆夜间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的规定。会同安监质检部门督促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并逐车检查验收。
二、严格排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一是联合安监交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有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务必在春运(2月1日)启动前尽快清理交通违法记录,违者将强制车辆停驶,禁止隐患车辆参加春运。二是严格审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四违”问题和危化品运输“四非”问题。确保春运期间彻底杜绝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控规定,严重交通违法上路行驶规定。彻底遏制化危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灌装及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人员非法驾驶和押运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三是联合检查组配合企业共同审核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对于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有酒驾违法记录,有超员20%以上违法记录,超速50%违法记录,高速公路超速20%违法记录,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一律在企业内部公开通报,禁止其参加春运,纯洁春运驾驶人队伍,确保平安春运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提前组织安排做好春运启动工作。一是支队统一安排各客运企业、旅游公司按日期规定组织车辆到车辆检测线上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核发全省统一的春运标识,从2月1日起,没有取得春运标识的客运车辆,一律禁止从事春运旅客运输。二是各县区交警大队由领导带队,联合交通部门深入客运企业,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警示、违法通告、重点提示,选派文明安全驾驶人经验介绍等多种形式,对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的常识和能力。三是为2月1日春运启动仪式做好准备工作,各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服务台、各客运部门宣传站点宣传标语,宣传材料充足完备,营造平安春运声势,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播报、安排客运企业负责人参加春运的驾驶人代表,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发言,多角度反映做好春运工作,服务广大群众的重要性,提示公众积极参与春运工作的监督支持,全力保障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欢渡春节、顺利返程创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