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搜集和审查判断已经成为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基础性、普遍性工作。电子数据取证逐渐作为法庭证据科学的关键证据,并且要求在有限的时间内从大数据中获取客观真实的证据,利用现有的计算机取证方法从海量的数据中快速获取证据变得困难和耗时。
一、电子数据取证的作用
信息化时代,人类社会活动已经离不开网络,大数据时代更是如此,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是企业和个人工作和交换信息的主要载体。由于智能移动设备具有易携带、能联网、操作方便等特性,多数人会使用这一类设备进行网络活动、社交活动、文件流转、信息传递和金融活动等。
电子证据在整治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加强国际网络安全执法合作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在证明案件事实,扩展侦查线索,研究犯罪规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各类形式司法活动几乎都要涉及电子数据取证,电子数据的取证收集和审查判断。
通过对电子设备进行分析取证,找到了大量的涉案数据,为侦查人员提供了大量信息,对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口供,及找到实物证据都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在侦查中,寻找突破线索和确定侦查方向是经常困扰侦查人员的难题,破解这些难题是对侦查工作帮助最大的技术协助,有时可能起到是否成案的决定作用。电子数据还有对其它证据的加强作用,如电子数据对声纹鉴定关于是否剪辑的证明,电子数据对嫌疑人供述的印证等等,为提高和增强证据证明力发挥积极作用。
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和刑侦部门是公安机关最主要的电子数据取证的职能部门。98年网安部门便开始了电子数据取证的技术应用,是国内最早将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应用于实战的部门。在打击反恐、网络诈骗、网络攻击和网络传秽、网络赌博等各类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从杀人放火的传统的刑事案件到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等新型案件都离不开电子数据取证。另一方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查清公民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以及开展网络安全事件调查,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安全环境,环境安全健康等行政执法,均离不开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已达700多个。电子数据专业人员近5000多人,部分条件较好的区县也建立了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其余区县网安部门均已配备了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当前,利用和针对网络实施的非法犯罪活动增多,传统的犯罪向网络延伸现象凸显。仅2016年全国网安部门受理的电子数据取证的案件达到4万余起,受理的检材有12万余件。所以电子数据取证在案件侦查和这个执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数据取证面临的困难
传统书证、物证,一般经过现场勘验、搜查、提取、扣押阶段和检验鉴定两个阶段即可,以实现侦查目的。但是在实践中,电子数据的形式复杂多样,来源也是复杂多样,扣押电子设备后,需要侦查人员对电子证据的进一步恢复、破解、统计、关联、比对。电子数据取证的难点在于硬盘容量大、介质数据多、移动重点应用个性化、数据易损毁性、违法活动手段日趋多元化,更隐蔽,犯罪嫌疑人防范意识更强。另外,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对电子数据取证也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一是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具有容量大和虚拟化存储的特点,如何从动辄PB级的数据中取出并固定证据将是大数据时代电子数据取证需要解决的问题。云计算是互联网未来发展趋势之一,对于电子数据取证也带来了深远影响。云计算是以最简便的途径和按需的方式通过网络配制计算资源。2017年,中国公有云(通常指第三方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能够使用的云)市场规模将超过150亿元,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带动的公有云的市场需求空间,使得数据越来越多地从终端设备向云端迁移,同时很多涉网犯罪的行为也向云端迁移。二是怎么搜集云平台的数据、搜集以后怎么分析、数据搜集怎么定位等。再比如,云上IP并不意味着是真实IP地址,其中就涉及管辖问题,另外由于云存储的数据用完以后随时会释放掉,怎么固定也是一个问题,除此之外,在云计算模式下,调查取证还面临其他困难。三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数据交换完成后轻易的把作案工具(电脑、手机、u盘等)或者其中的数据销毁,电子证据随之销毁。四是传统的视频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将视频资料(如监控录像、音像资料等)复制到专业设备播放,办案人员通过观看录像的方式寻找与案情有关的线索,费时费力,容易漏掉细节。五是取证过于依赖自动化刚开始从国外引进电子数据取证时叫计算机取证,主要针对台式机取证,后来出现了笔记本,再后来就是我们现在最流行的手机,未来可能是云计算和物联网设备。现在取证工具的稳定性和可信性是最大的问题。这些工具的原理其实非常简单,在突破手机的安全机制后,实际工作的目标或者对象就是手机里的数据库,但是这些工具多多少少都犯了一些错误,要么是解析不到位,要么是解析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