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敏锐感知、主动作为,以基础信息化为支撑,落实旅馆业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执法、消除隐患、防控风险。
一、实名制告知牌必摆放。以“根据法律法规,入住旅客及来访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执行‘一人一证’登记”为内容,指导辖区宾馆、旅社制作一批实名制告示牌到辖区14家旅馆,摆放在前台明显位置,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严禁不登记住宿,严禁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严禁甲登记、乙住宿,严禁一人登记使用多间客房,严禁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把好旅馆实名登记管理的入门关口。
二、从业人员上岗必宣教。推行旅馆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高峪派出所组织辖区宾馆、旅社法人代表、总经理、前台经理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宣教培训、持证上岗考试,重点考核“四实”登记的“三问三核四严禁”、实名登记管理系统操作应用等业务技能,合格后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对旅馆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3次,共计35人次。
三、四实登记事项必告知。督促辖区旅馆业业主严格遵守旅馆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按照“实名、实数、实情、实时”要求,逐一查验、采集、上传入住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和住宿信息,旅客退房时,及时采集、上传旅客退房信息,做到“住宿必须登记、登记必须验证、验证必须上传、上传必须实时”,辖区旅馆业“四实”登记率达100%。
四、视频监控探头必安装。指导辖区各旅馆在前台、酒店吧台、出入口、消防通道等重要部位“无死角”“无盲区”覆盖视频探头,实现对旅馆业的视频动态巡查。目前,全区旅馆业内部视频监控全覆盖,14家旅馆均已联网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五、上网安管系统必建设。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在辖区旅馆业推广上网服务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截至目前,安装接入率达100%。通过加强上网安管系统建设、应用,倒逼旅馆对进店住宿上网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职责。
六、依法管理承诺必签订。落实责任捆绑制,明确每家旅馆的责任领导、责任民警,监管责任领导、责任民警与辖区旅馆业主逐一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各旅馆严格遵守四实登记、五个严禁、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同时,通过采取暗访、公开、重点、集中等高压检查措施,常抓严查。今年以来,共检查旅馆业54家次,处罚不落实实名登记旅店2家。
七、反面典型案例必通报。按照“分片包干、支援包保”的原则,派出所定期组织民警由所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开展旅馆业治安整治行动,并对发现的问题,直面业主、点名通报,切实加大执法的震慑力度,教育业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