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死亡、入伍注销户口办理
适用范围(对象):公民
申请条件:死亡、入伍注销户口办理申报
申请材料: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流程:凭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
实施机关: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即办。
办理地点: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收费依据即办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