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入伍注销户口办理许可

[日期:2018-05-24]    来源:  作者:

事项名称:死亡、入伍注销户口办理

适用范围(对象):公民

申请条件:死亡、入伍注销户口办理申报

申请材料: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流程:凭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

实施机关: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即办。

办理地点: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收费依据即办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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