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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是一种信仰

[日期:2017-11-15]    来源:高新分局石桥子派出所   作者: 翟振峰
 

 

本·利明说过,一个人的信仰就是他经常地、有意识地在实践着的真理。

初入警营,我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它决定着公安机关的性质本色,是人民公安永远不变的路线遵循。“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看做“眼睛”,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群众。只有心中装着人民,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那时我想,这应该就是为什么我们被称之为“人民”警察的缘故吧。

很多时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仰,让我们坦然地面对赞扬和委屈,因为老百姓需要我们,他们在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我们人民警察,这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荣幸。

其实,我们别无选择,因为我们在从警之初就已经做出了选择。既然选择了为人民服务,就只能风雨兼程,因为那是我们共同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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