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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微信成“危信”

[日期:2018-01-23]    来源:监管支队看守所   作者:教富斌

当前,随着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应用和微信的广泛使用,广大公安民警使用手机在微信朋友圈更新个人状态、转发文章、社交评论已经成为交流、沟通、联络、信息传递的重要途径,但若不加教育引导,随意发表、转发各类信息动态,极易造成失泄密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结合当前形势,针对公安民警使用微信朋友圈容易产生的一些误区谈几点体会认识。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四忌”:

一忌妄议他人生活、国家大事、公安政策。有人认为,微信朋友圈是私人空间,在上面留言属个人行为,别人无权过问、法规无权约束。殊不知在网下正有无数双眼睛在浏览,一句对他人无意的冷嘲热讽,一条不假思索的小道消息,一篇发泄抱怨的负面话语,都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影响。在微信朋友圈发帖必然要承担被使用、被评论、被传播的风险。若所留之言触及他人利益、有损他人尊严,甚至公开与国家和公安队伍宣传主流“唱反调”,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最终必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因此,广大民警要正确认识微信朋友圈,提高“网上有政治”的敏感性,始终牢记人民警察身份,坚定政治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加强自身的内在休养,养成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流言面前立场清楚、观点分明、正确对待。

二忌发表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信息。利用微信朋友圈谈论个人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对于普通网民而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但是公安民警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工作场景、办案场所、抓捕现场、文件以及各类任务的图片及文字信息,就极易给警务工作安全和保密工作带来较大隐患,甚至引发负面涉警舆情传播。当前微信社交已进入全球化阶段,其海外注册用户已突破1亿,微信朋友圈信息一旦被转发,便可迅速传播,速度之快令人震惊。一旦民警使用微信朋友圈暴露涉密信息,极可能造成泄密,使执法办案陷入被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广大民警牢记“网上有敌情”,严禁发表涉及国家及警务工作秘密的言论、图片、视频信息,保持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和消除失泄密隐患。

三忌浏览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低俗信息。微信朋友圈是缺乏管理的信息平台和渠道,几乎一半以上内容为一些猎奇、低端、恶搞等低俗信息,这些信息以满足公众所谓“猎奇”、“好奇”心理和空虚的精神世界,以强烈的视觉化、新奇性的内容吸引着人们的眼球,甚至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公安民警,要时刻保持对此类低俗信息的免疫力,坚决抵制,自觉做到不浏览、不转发、不传播。要多关注一些诸如“法制日报”、“强国梦”等健康向上的微信公众平台,多传播正能量,多宣扬好故事,进一步营造干净、向上的舆论氛围。

四忌发表、转发谈论涉警敏感事项。涉警敏感舆情主要都是基于接处警、执法办案、调处纠纷等警务工作产生,具有很强的临时性、突发性、持续性特征,因基层民警工作性质特殊性,涉警舆情已成为社会公众主要关注点之一,一旦有涉及公安的敏感内容曝出,往往就会引发大量关注和转发评论。甚至有部分人会刨根问底、持续跟踪曝料。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极有可能借机炒作,夸大、歪曲事实,制造涉警负面舆情。作为人民警察,面对涉警敏感问题,应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并迅速报告宣传、网安及保密等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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